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2-14浏览次数:361

各学院:

根据《闽江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闽院教〔2017〕62号)(附件1),我校实行本科高年级专业导师制,即在大三、大四年级阶段为学生配备专业教师导师,在大一、大二年级阶段为学生配备以班级为单位的班导师。现开展2021-2022学年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各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在日常指导工作中,须认真填写《闽江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手册》,做好工作记录,并于每学年结束时提交各学院存档。

2.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,为高年级学生选聘专业导师,建议并支持有条件的院系为大一、大二年级学生配备专业教师导师。  

3.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7日(星期四)前将本单位2020-2021学年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总结(参考附件2模板)、2021-2022学年《闽江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安排一览表》(附件3)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(教学楼1C308),电子版以“学院名称+2021-2022学年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材料”命名后打包发送至邮箱mjujxk@163.com。

 

附件:

1.闽江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

2.2020-2021学年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总结(参考模板)

3.闽江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工作安排一览表(2021-2022学年)

 

 

教务处    

2021年9月27日